10月16日下午,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举行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引领全县上下在学深悟透中进一步提升依法治县水平,不折不扣抓好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县委书记、县长王永明主持会议并讲话,翁旭东、洪栋、陈水清、曾珏、琚东风、毛凌锋作交流发言或书面交流,许茂华等县四套班子领导、县法院院长及其他副处级以上领导参加会议。
王永明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创造性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根本遵循。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我们要进一步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领会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在强化依法行政上持续发力,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强化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提升法治意识、程序意识,确保从源头上预防涉法风险、减少行政争议;在优化营商环境上持续发力,树牢“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强化涉企政策制度供给,推进涉企法治服务增值化改革,着力营造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在深化法治领域改革上持续发力,深刻领会法治领域改革重点任务,以改革思维推动解决一批法治建设领域难点、堵点问题,努力打造更多具有常山辨识度的法治建设标志性成果;在提升法治能力上持续发力,坚持以学促知、以案为鉴,争做学法用法排头兵、尊法守法带头人,以实际行动带动全社会崇德向善、尊法守法,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更好推动平安常山、法治常山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王永明强调,要落实落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把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和为基层减负结合起来,统筹谋划、一体推进,把握“表象”和“本质”关系,树牢正确政绩观,自觉发挥“关键少数”引领带动作用,透过现象看本质,科学统筹、精准指导,着力破解突出问题;做好“减法”和“加法”运算,全面贯彻执行《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各项要求,进一步明确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工作导向,实现“减”形式“增”实效;写好“治标”和“治本”文章,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深化标本兼治、源头治理,进一步健全常态化监督机制,持续推动基层减负工作走深走实。
会上,与会人员还集中自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